茂名市人民医院对水东湾分院进行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7-23 17:26招标采购办公室

我院对茂名市人民医院对水东湾分院进行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对水东湾分院进行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内容:需求文件(含响应文件模板);【点击下载:采购文件.docx

2. 服务地点:茂名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止之日前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之日前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承办资产评估的机构并具有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再次分包和转包。

8.具有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资格。

注:上述资格条件中第2、3、5、7、8条均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四、注意事项

1.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模板见需求文件);

2.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 接收/邮寄地址:茂名市为民路101号茂名市人民医院5号楼2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4. 响应文件应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到茂名市为民路101号茂名市人民医院5号楼2楼招标采购办公室(接受邮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五、我院拒绝接受以下响应文件:

(1) 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响应文件。

(2) 不符合供应商相应资质的响应文件。

(3) 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响应文件。

(4) 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5) 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响应文件。

(6) 虚假的响应文件。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 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8-2922921、0668-2922306

邮箱:killua342002[at]163[dot]com

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3日